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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更新公告
全国统一|202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1036420元
日期:2024-01-18    来自:吉林鸣正司法鉴定中心   

202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1036420| 附:赔偿项目+法律规定

                 日期:2024-01-18    来源:法庭科学标准研究公众号

 

前言:2024117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2023年度全国居民收入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51821元×20=1036420元。

▋详情如下:

2024117日上午10点,国家统计局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居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按收入来源分,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053

元,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2%;人均经营净收入6542元,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人均财产净收入3362元,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6%;人均转移净收入7261元,增长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122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748元,增长5.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51821×20=1036420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亡的认定: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

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居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按收入来源分,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053元,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2%;人均经营净收入6542元,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人均财产净收入3362元,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6%;人均转移净收入7261元,增长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122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748元,增长5.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4%

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直接影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

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1821元×20=10364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1036420,相比上年度的985660 元,增加了 5076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比如,深圳上年度社平工资13730/月,则丧葬补助金为82380元。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依据指引】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附: 工伤其他等级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全国各地一口价由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各地不一,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等规定决定。

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江苏省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为3万元。各地不同。

【依据:《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各地不一,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决定。

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江苏省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万元。各地不同。

【依据:《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四、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五、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六、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七、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八、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九、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十、住院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也就是说评残前)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十一、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十二、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三、每月伤残津贴

此项只针对一至四级劳动者或部分五六级劳动者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十四、部分地区还有安家补助费、职业病工伤的民事赔偿,增加职业病工伤赔偿额以及属安全生产事故的另外赔偿等等!

【依据:各地《工伤保险条例》、各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等】

 

打个比方方便大家加深印象

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伙食补助费(20天×**/每天)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5000/每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00元×7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由《各省工伤保险条例》决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其他赔偿(如护理费等等)= 赔偿金额。

 

转自:法庭科学标准研究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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