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解放中路12号北华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一楼
电话:0432-62034313  0432-62021722
邮箱:mzsfjd@163.com
地方行业动态
《江苏省司法鉴定建设规范(试行)》出台
日期:2021-09-29    来自:吉林鸣正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鸣正司法鉴定中心是2005年9月首批经吉林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鉴定机构,中心共有38名司法鉴定人,其中高级职称34人、博士9人,他们拥有国内先进专业理论和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吉林鸣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咨询电话:0432-62166090 62166099


日前,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发布《江苏省司法鉴定建设规范(试行)》,对现行鉴定制度、鉴定流程等进行梳理完善,对我省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探索进一步优化和固化,推动鉴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队伍建设方面

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由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等。

△司法鉴定人公示栏

司法鉴定人要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资格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专业技能。

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人员,需接受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相关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规则和鉴定业务知识等岗前培训。
司法鉴定人员应加强在职教育,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每年参加本机构当前和预期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司法鉴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培训,其中司法鉴定人岗位培训实行年度学时制度,每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

基础建设方面

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配备与鉴定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及设施,能进行有效监控,并建立相应办公场所及设施管理制度等。

△部门门牌

司法鉴定机构办公场所及设施包括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实验)室、会议室、档案室、党员活动室等办公场所及配套办公设施。同时,服务标准、统一标识等应上墙公示。

业务建设方面

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并对其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负责。

明确司法鉴定人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受理鉴定委托时限、方式、实施流程以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档案管理等。

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江苏省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收取鉴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其他司法鉴定事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司法鉴定相关方协商确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相关规定予以减、免鉴定费。

△工作服

司法鉴定机构还应当支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为司法鉴定人依法出庭提供必要条件。司法鉴定机构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相关准则要求,建立质量控制、技术监督、风险防控和改进、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工作的程序文件或制度,并有效执行。

信息化建设方面

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使用全省统一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接受省市司法鉴定行政主管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资质与质量、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综合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

司法鉴定机构应定期维护和更新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信息,并做好网络安全使用工作。应根据司法鉴定业务类型,设置各岗位在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信息化要求,建立数据采集质量责任制。

各岗位工作人员及时登录信息化系统,及时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信息维护、司法鉴定案件录入、教育培训等工作。
司法鉴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中司法鉴定机构的信息维护情况进行业务数据分析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应定期汇总分析业务数据,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或预防。


来源: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

收缩
微信扫一扫
可在线咨询